從香港新聞得知,香港立法會正在投票決定“在商場購賣膠袋要加5角的附加稅”。
從這則新聞上看我不禁想到我們這里的商場,自從去年6月1日(2008年6月1日)起禁止銷售超薄購物袋后。不但沒有禁止銷售膠袋,只是不會再免費排發膠袋而已,以前在商場買東西有購物送的而且有人幫你把東西裝在袋內的。但現在要付幾角錢,有的貴點還要一元錢一個膠袋,而且是沒人幫你把東西裝入膠袋內的。從這方面看來膠袋不但沒有小用了而且還把買膠袋這一項的成本間接轉架在大眾的身上,商場一方面小了膠袋的成本,另一方面省了入膠袋的員工,人手也可小了。但不見得商場內的貨品平了.
前兩天,在超市排隊結賬時,無意中聽到兩位顧客對使用塑料袋還是布袋的爭論:一個說:“不就是兩毛錢的事情嗎?還是買塑料袋方便。”一個反對道:“布袋環保,雖然不太方便但用起來踏實。”
從超市收銀員那里了解到,近一段時間,超市塑料購物袋的使用量有很大回升。可以看出,人們現在的環保意識相對于剛實行“限塑令”時淡漠了很多。“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以來,至今不過年余。但很多人在“限塑令”實施初期高漲的環保熱情已大大降溫。在超市購物時,圖方便購買塑料袋的人又多起來了。
超市有償使用的塑料袋,一個只有二三毛錢。這點費用對一般老百姓來說,并沒有經濟壓力。大家在深知“白色污染”的恐怖,明知使用塑料袋就是對環境的破壞的背后,逐漸淡漠的環保意識著實令人擔憂。
習慣于超市購物時買塑料袋的人,可能只是出于省事或塑料袋拎回家后還可以裝垃圾的習慣。改掉壞習慣,一開始總是有點麻煩。但克服少許不便,去超市時帶個環保袋,從而爭取逐漸潔凈的生存環境,這樣的事應該去做。從一定意義上說,通過“限塑令”喚醒人們的環保意識,可能比“限塑”本身更有價值、更有意義。
要全面長久實現“限塑”甚至“禁塑”,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相關部門應出臺更加詳盡可行的行業長期發展規劃,對現有的相關行業進行逐步規范,出臺可操作性強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塑料袋流通市場監管體系。同時,要著力引導企業簡化商品包裝,積極選用綠色、環保包裝材料,鼓勵企業及社會力量免費發放環保可重復使用的購物袋等措施,共同營造節制使用塑料購物袋的良好氛圍。
個人從點滴做起,自覺地抵制塑料袋;國家統籌安排,出臺相關政策協調行業發展,才是解決塑料污染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手段。只有這樣,“限塑令”才能真正長期落到實處,才能最終實現由“限”而“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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